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3-038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资料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于2023年4月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控人为江西康铭盛向银行
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预计担保额度
及开展票据池/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新增为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
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康铭盛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康铭盛”)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有效期为
一年,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江西康铭盛因生产经营所需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申请不超
过 2,000 万元的贷款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敏拟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本次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同时,江西康铭盛及其全资子公司上高高能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高高能佳”)以各自厂房和土地使用权提供第三顺位抵押担保,公司、康铭盛分别为
上述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对江西康铭盛本次担保进
展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 截至目 本次担保 剩余可
担保方
最近一期 前担保 前可用担 用担保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资产负债 余额 保额度 额度(万 联担保
例
率 (万元) (万元) 元)
长方集团 江西康铭盛 99.96% 57.11% 0 15,000 12,000 否
公司对江西康铭盛本次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
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高安市新世纪工业城龙工大道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5 月 25 日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志
经营范围:新能源、新材料、塑胶制品、五金制品、电器、电子产品、室内外照
明产品、智能储电产品、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兴办实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康铭盛为公司控股 99.96%的子公司康铭盛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康铭盛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江西康铭盛资产总额为 43,772.06 万元,负债总额为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江西康铭盛资产总额为 41,508.62 万元,负债总额为
万元。
四、抵押物情况
江西康铭盛和上高高能佳抵押物具体情况如下:
(一)江西康铭盛抵押物基本情况
(二)上高高能佳抵押物基本情况
不动产权第 0005553 号
月 31 日起 2065 年 12 月 30 日止
五、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任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王敏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经查询,王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敏为江西康铭盛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担保系基于其生产
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此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2023年年初至今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交易总金额为3,1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王敏先生借款余额为5,000万元,
向王敏先生关联方车仆实业借款余额为10,900万元。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
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交易及王敏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担保外,不
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
为115,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6.89%;实际担保余额为58,500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40%。上述担保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包含公司对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出售惠州
工业园提供的57,500万元担保。
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对外担
保。
九、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敏先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无偿担保是
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此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实控
人为江西康铭盛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敏先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系基于其业务发展需要,
有利于满足其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次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敏回避表
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实控人为江西康铭盛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宜。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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