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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辉 通讯员 林锐锐 王媛
近日,“上百盒布洛芬被扔垃圾桶”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网友关注。最近,广东地区天气潮湿,若家里有退烧药、止咳药等,该如何保存?不能吃的药又该如何处理?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主任药师吴红卫解答,不是所有药品只要在保质期内就可以继续服用。例如,止咳糖浆等液体类药品一旦开封,在常温下最多保存一周,超过一周则建议丢弃,因为其与空气中的微生物接触可能产生肉眼看不到的霉变;如果开封后保存在冰箱里则可以保存至一个月;如果天气潮湿,即使还不到一周,但糖浆中出现了肉眼可见的霉点、变浑浊等,也不能再服用。
大瓶包装的片剂、胶囊等药品一旦开封,药品就会接触到空气中的氧气、水汽而易发生变质。所以,要在开封的、尚未吃完的药瓶里塞入干燥的医用棉花,减少药品与空气的接触,有利于药品的保存。如果发现药品已有霉变、变色、吸潮、崩裂,也不建议服用。
新冠病毒感染治疗期间,不少市民从医院开了中药饮片(俗称草药)回家。中药饮片特别容易吸潮变质,如果还有剩下的,吴红卫建议,可以把自己熟悉的、会用的饮片挑出来,放入冰箱内保存,或与干燥剂一起密封后在常温下保存。
不能再服用的药品该如何处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过期药品属于危险废物。随意丢弃的药品在分解后容易污染土壤和水体,从而对人和动植物造成危害。因此,须丢弃在分类垃圾的有害垃圾桶中;此外,有些药店提供过期药品回收后做无害化处理的服务,市民也可前往咨询。(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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